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入会指南
一、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会员种类
(一)团体会员:凡我省有一定规模的国营、私营企业,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合法经济组织,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重视企业品牌建设,在社会有良好声誉,承认本会章程,提出申请,经常务理事会审查同意可成为会员。
(二)个人会员:从事企业品牌建设实际工作有一定经验,从事理论研究工作有一定造诣,有志于为发展品牌事业的经营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,热心推动企业品牌建设的专业人士等,提出申请,由协会两名会员推荐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,可吸收为协会个人会员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积极参与、配合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五)能够按期缴纳会费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资料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,优惠订阅协会出版的刊物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六、会费标准:
会员单位年费2000元;
理事单位年费50000元;
常务理事单位年费10000元;
副会长单位年费20000元;
常务副会长单位年费50000元。
七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八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社会团体入会申请表.doc
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会员单位入会登记表.doc
入会咨询:020-84216403,84216916